近日,海南省教育厅发布《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》,明确今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共分本科提前部分、本科普通部分、高职(专科)部分3个批次进行,从7月9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。海南省考生高考成绩将以单科标准分和综合标准分的形式公布;体育类、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实际获得分数公布。高考成绩公布后,考生可凭报考卡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。
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。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类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;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类(统招)、体育类、国家专项计划、地方专项计划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;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校考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、特殊类型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。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。
本科普通部分的普通类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;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,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。
高职(专科)部分,须面试的高职(专科)提前批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,提前普通类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,艺术类、体育类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,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;高职(专科)批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,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。
本科提前普通类、须面试的专科提前批、本科艺术校考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;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类、体育类、国家专项计划、地方专项计划和本科普通批、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、高职(专科)提前批、高职(专科)艺术类、高职(专科)体育类、高职(专科)批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。
海南省将按照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,海南省考试局负责给学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、参加体检、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,并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情况,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、规定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