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8288分类目录 » 站长资讯 » 新闻 » 文章详细

前妻将孩子改随母姓男子拒付抚养费 法院:不得因此理由拒付

来源:网络转载 浏览:55669次 时间:2023-11-07

近日,湖南高院公布一起案例:男子梁某因离婚后,前妻把孩子姓氏改为随母姓,就此拒绝支付抚养费。前妻刘某将梁某诉至韶山市法院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据离婚协议,梁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,小孩年满10周岁后按1000元/月。据统计刘某抚养小孩72个月,被告梁某本应支付10.8万元,已付3.2万元,但被告实际抚养小孩20个月,法院酌情认定按每月1000元给付。原告变更小孩姓氏的行为虽然欠妥,但被告也不得因此而拒绝支付小孩抚养费。最终,法院判决被告梁某十日内支付所欠抚养费5.6万元。(湖南高院)


分类目录


来源:中国新闻周刊





8288分类目录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。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/图片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我们处理.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! 联系邮箱:tsk@qq.com

推荐网站

最新加入网站 TOP5

入站排行榜 TOP5